违章建筑超过了一定年限,是否就不会拆了

时间:2024-04-17 作者:宜宾律师



违章建筑无论过多长时间,只要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就可以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会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违章建筑,那么即可能无法拿到补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
1、违建房未履行法定登记无论几年都不能合法。违建房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国家规定,违建房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的房屋罚款之后就是合法的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
1、违建房未履行法定登记无论几年都不能合法。违建房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国家规定,违建房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的房屋罚款之后就是合法的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本文链接: http://www.juntotv.com/30036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洞头律师 永新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滁州凤阳县律师 重庆巴南区律师 湖州律师 云南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继承律师 北京律师 朝阳律师 江门律师 黔南律师 曲靖律师 广州律师 西安律师 安福律师 深圳龙华区律师 温州乐清市律师 南宁律师 成都温江区律师 西昌市律师 重庆江北区律师 泰州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漳州律师 茂名律师 周口律师 茂名律师 周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