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如何处理

时间:2024-04-23 作者:宜宾律师

由变更后的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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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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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的,则债权应当由变更之后的公司承担。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合并,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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