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车损险赔偿限额要怎样确定

时间:2024-04-24 作者:宜宾律师


一、车损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1、车损险的赔偿限额具体如下:
(1)部分损失。其赔偿额以对标的车进行合理修理必要的材料费和工时费进行确定;
(2)全部损失。其赔偿额按照投保时的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然后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的金额予以计算。
2、法律依据:《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三条
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括保险车辆所有人及经保险车辆所有人许可使用、管理保险车辆的其他人。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千万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车损险的理赔流程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保险公司进行审批;
6、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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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全责赔偿金额上限规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法律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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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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