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罚金这个问题有咨询?

时间:2024-04-28 作者:宜宾律师

罚金缴纳期限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指定,可以是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是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可强制执行。另外,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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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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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缴纳方式包括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如果期满没有缴纳,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此外,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情况,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会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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